人與人的交往,總是需要互相幫助,彼此利益捆綁,合作共贏的。所以,有時候,我們就需要向對方謀取某種自己所需要的東西,而有些謀取,是屬於借用方面的。
但是,並不是所有的東西,我們都能夠借出去,
其中,有幾樣東西,我們最好不要藉出去,一借,我們的煩惱就來了。那麼,究竟是哪些東西,我們不要輕易借出去呢?
第一樣東西:可能發生危險隱患的東西不能借出去。
在生活中,我們有一些自己的生活必需品,這些必需品,看起來,都很平常,有時候,甚至非常的低廉。但是,這些看似平常的物品,卻是我們生活中最不可或缺的東西,這些東西,放在那裡,不起眼,
但是,一旦失去,我們就會覺得失去很多東西,有的,甚至會六神無主。
比如,我們的代步車,如果有人借走了我們的車,
那麼,我們就可能遇到難以順利出行的目的;
比如,我們家使用的一些刀具,藥材,等,
把這些東西暫時借給他人,就會給我們的生活帶來很多的麻煩。
更要警醒的是,如果我們藉出去的東西,給他人造成了損害,
那麼,我們最終還要接受被損害者帶給我們帶來的法律責任,
有的,甚至是牢獄之災。一旦有了這些嚴重後果,我們的煩惱就會接踵而來。
所以,可能發生危險隱患的東西,我們不要隨意借出去。
第二樣東西:自己珍愛的物品不能借出去。
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珍愛的物品,比如,貴重的,比如有珍藏版根雕,或者自己的珍珠項鍊,
乃至一些看似普通,對自己卻有著極大珍藏意義的字畫等物品。
這些東西,在我們身邊,我們都會好好珍惜,捨不得損害這些物品,
所以,對這些我們所珍愛的物品,我們千萬不要隨意借出去。
因為,一旦我們的親人,或者好友前來借用,雖然我們很捨不得,
如果我們還是把自己所珍愛的這些物品借出去,
那麼,我們每天就會擔心這些物品是否會被他人損壞,天天坐立不安。
而一旦這些物品被他人無意損害,那麼,我們就可能非常生氣,嚴重的,甚至就連親情,友情都會受到損害。所以,做人要懂得,對待自己珍愛的物品,“ 寧可初一得罪人,也不要等到十五再得罪”,
因為初一到十五的這個時間段,對我們來說,是一種煎熬,而造成的後果,可能還會更糟。
第三樣東西:自己的錢財不能隨便借出去。
其實,在人際交往中,借錢這件事,非常微妙。
大家做事情,有時候,需要經濟方面的幫助,就需要藉用他人的錢財來撐起門面;
而有的人,陷入了困境,需要藉用他人的錢財,來東山再起。
所以,在一定的程度上,人與人之間的關於錢財的借貸關係,還是有所需要的。
但同時,我們也會發現,在我們身邊,有些人,正是因為借用錢財的問題上,鬧出了很多矛盾,
比如,借人錢的,有的因為自己經濟能力,無法還款了;
而有的人,甚至以為借錢是一種本事,他們根本就不想還,等等。
漸漸地,借錢的人,和被借錢的人,發生了很多矛盾,有的甚至造成兄弟反目成仇,朋友分道揚鑣等等。
所以,在對待自己錢財的借用方面,我們要懂得:借錢的時候,如果不是有把握回收的,盡量不要借出去,
否則的話,很多人,就可能會連朋友都做不成了。
第四樣東西:情感不能隨便借出去。
其實,在物品的借用上,我們尚有一個判斷和預期,
然後,我們會做出恰當地處理,避免自己吃虧。
而在情感的問題上,我們就難以控制的了。
所以,做人更要注意:情感也不能隨便藉出去,否則的話,造成的後果將會更嚴重,
有的,甚至會讓自己的家庭土崩瓦解,造成婚姻和家庭的解體。
有一首歌叫《借我一點愛》:請你借我一點愛,讓我感覺到一點溫暖···,
歌這是一種抒情的東西,有一種浪漫的情懷在裡面。
而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務必要對自己的非分情感警醒才可以。
特別是當我們身邊的某個異性有好感,憐惜的時候,
當看到對方對我們有情感需求的時候,
我們千萬不要把屬於我們對自己愛人,對自己家人的愛的情感,隨意地借出去。
否則,到了最後,必然會害人又害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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