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曉波先生說過,如果全款能買一套,那千萬不要那麼幹,應該用貸款多買幾套,因為在過去這十幾年裡,這麼做的人都實現財務自由了。大意如此。
地產界人士也說過,買房看似大額,但是對於有錢人來講,卻是衝動消費,有朋友在某個項目買了一套,他就會說,那我也來一套。買完就忘了,過幾年升值了,賣掉還能賺一筆。
啥意思呢?買房是消費,也是投資。能用槓桿就用,但要確保每月還款不會壓垮你。另外,很多人不得不用槓桿,是因為手裡確實現金不夠啊。
我幾年前買房的時候算了一下每月要還貸5000,當時覺得挺可怕的,但是咬牙也要買。現在看看,5000和500似乎也沒差多少。
所以結論就是:有時候你不得已而為之的事情,多年後回頭看,卻是划算的買賣。尤其在北京,三十年的貸款期限,看似要換掉等額的利息,但三十年間房價要比這筆利息的價值增值的多的多。而這三十年,你還享受了自己的住房,到時候賣掉還能賺錢,何樂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