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也是終身大事,還是要好好想好吧!近日根據《蘋果日報》報導,一名蕭姓女子在高中時認識了大她22歲的黃姓男子,交往4年後直接偷偷結婚,沒想到婚姻只維持了3天!根據報導,這名21歲的蕭姓女子在高中的時候,透過網路認識了這位大她22歲,現在43歲的黃姓男子,兩人結識後在黃男的甜言蜜語攻勢下,開始談戀愛長達4年。而後來男子繼續表示賺的錢會給女方管,開始誘惑蕭女要結婚,在2016年的7月7日時,黃男成功攻下心防,兩人在未告知爸媽的情況下,偷偷到桃園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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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結婚過後3天,蕭女開始發現老公的情緒起伏很大,只要碰到問題挫折就會開始崩潰哭泣,而且因為年紀差太多,兩人溝通上也有代溝,才結婚3天就發生爭執。蕭女更發現老公竟然有竊盜、賭博、誘拐未成年子女妨害家庭等前科,讓她一度害怕扳回娘家。黃男見老婆離家,竟開始懷疑她在外面搞外遇,開始用簡訊恐嚇跟威脅蕭女,表示:「你既然有喜歡的,那我們的婚姻該怎麼處理,你還睡他家」、「你的裸體照」等,而且不理智到傳訊息給蕭女的爸爸說「我已經有精神分裂症了」、「我要爸爸有前科的記錄」等。
蕭女的爸爸帶著女兒去報案,在面對彰化地院法官時,蕭父表示對兩人以結婚完全不知情,是因為蕭女突然消失,報警後才知道已經結婚,還跟黃男溝通要把女兒帶回家,黃男當時也有同意。沒想到竟然開始騷擾他們家人,讓精神受到折磨。而且蕭爸爸還表示當時黃男與女兒交往的時候,女兒才17歲,懷疑是遭到誘拐下才完成婚姻。法官聽審後表示黃男與蕭女在分居後沒有用正當的方式挽回,反倒是用簡訊威脅、恐嚇,已經違反婚姻關係的基本「互信、互愛、互諒」等原則,沒有心想要讓婚姻生活圓滿,外加當時蕭女年紀輕、知識淺,沒有想清楚就結婚,認定蕭女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前段的「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判准許兩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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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Apple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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