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是全世界結婚率最低的國家,作為一個信奉天主教的國度,這個國家是禁止離婚的。很多適逢婚齡的男男女女大都選擇觀望,遲遲不去婚姻登記部門辦理手續。所以,在愛爾蘭流行不婚和晚婚。但一對中國夫妻在愛爾蘭的結婚經歷,卻讓我們感受到了愛爾蘭這個國家對婚姻的完美詮釋。
林東在愛爾蘭國立都柏林大學奎恩商學院取得碩士學位後,又工作了兩年,才把我的簽證手續辦了下來。等到我終於獲准可居留後,距離當初他前往愛爾蘭已過了7年。我和林東都明白結婚意味著「終身監禁」,不管將來是否幸福,都不得不搭進去一輩子。可我和林東都已經等不及了,再拖上幾年,到時候有了孩子是像兒子還是像孫子?不行,得馬上結婚。
我和林東手牽著手,走進了籠罩著神秘色彩的都柏林市政府機關辦公室大廳。順著箭頭指示找到負責辦理結婚手續的「入口處」,迎面是一個碩大的液晶顯示屏,上面對結婚須知等注意事項作了詳細的說明:本處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不辦理離婚手續,但這並不意味著每個愛爾蘭公民只能和自己唯一的配偶廝守一生,因為本國實行期限婚姻制,男女雙方在締結婚約時可根據多方面因素綜合考慮,協商決定婚姻關係的期限。婚姻期限從1年到100年,在本處登記備案後生效,期限屆滿,婚姻關係即告終止,雙方當事人如有繼續共同生活的願望,可辦理延續登記,延續婚姻關係…
這完全出乎了我們的意料,在決定結婚前,我們誰都沒有事先來這裡詢問過,身邊的朋友也沒有提醒我們當地實行的是期限婚姻。我倆呆立在那裡,有點像兩個被宣告了死刑的囚犯忽然獲悉可以無罪釋放的解脫。這婚還結不結?當然結。那麼,結多久?這是個問題。
入口處的「生意」格外冷清,除了我們倆再沒有別的光顧者。工作人員看我們倆變臉一樣地轉換表情,也不催我們,示意我們自己去觸摸屏前面商量選擇。系統要求我們雙方協商選擇婚姻期限,可選擇1年到100年不同的期限,並且顯示出一行紅色的說明:「由於辦理婚姻延續的費用較高,請選擇你認為最為適合的婚姻期限。」
我和林東有點發懵,本來就是橫下心豁出去這一輩子的了,可面對自己自由選擇期限的時候,我倆那點信心又都動搖了。林東小聲道:「要不我們先結1年試試?」我心裡有點不爽,戀愛10年了,臨到結婚了才選1年?林東看我面色不善,趕緊補充:「我估摸著這玩意按年收費,時間越長越貴,大不了明年再來續嘛……」好像想想也不錯,去超市買點心還能試吃呢,不就是1年麼,萬一不合適,對雙方都好。我倆對視了一下,終於一起選擇了最短的1年期。系統立即予以確認:「雙方婚姻關係成立,婚姻期限1年。」
接下來,進入結婚登記我們最關心的最後一個程式,系統顯示出辦理1年期限婚姻登記所需要繳納的費用——「結婚證書工本費2000鎊!」 我們頓時有了一種想砸了觸摸屏的衝動:2000鎊,摺合人民幣超過2.6萬元,搶錢呀!這幾乎相當於我們倆一個月收入的總和了。雖然已經被提示過費用不菲,但這個價碼還是實在太過分了。很不情願地刷了信用卡,於是兩本如同法典般厚的結婚證書便擺在了我們面前。
有沒有搞錯?結婚證而已,需要搞得像《辭海》那樣厚嗎?我拿起一本打開來細看,第一頁上這樣寫道:「為保證雙方當事人適當履行婚約,順利完成1年婚姻期限,特此明確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權利義務。」下麵則分為12篇、365章、21900款詳細地規定了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義務所應承擔的責任。林東有點慶幸地對我說:「幸虧我們選擇了1年期,如果選擇100年期,結婚證書還不得車拉船載?那工本費至少得花上百萬。」
我們捧著沉重的結婚證書悻悻然回家,嘴裡咒罵著該死的入口處,也終於明白為什麼儘管是期限婚姻,但愛爾蘭的結婚率還是這麼低了——這樣的收費,有人心甘情願結婚才怪。雖然結婚證羅列了很多不按照結婚證履行義務將承擔的不良後果,我和林東還是很快把這兩本裝潢精美的結婚證跟《聖經》擺在一起當了裝飾品。只有偶爾兩人發生爭執,需要判別誰對誰錯的時候,才會去翻翻結婚證作為「定罪」的依據。可最後的結果就是,「罪名」尚未定下來,我們已經一不小心發覺了對方更多與結婚證要求相悖的言行舉止……完全不實用嘛!我倆下定決心摒棄這兩本結婚證,決定中為西用,領著愛爾蘭的結婚證過中國式婚姻。這下就輕鬆了,誰也不吵吵什麼權利義務責任後果了,按照做丈夫做妻子的本份行事,我累了他多做點,他太辛苦我多擔待點,工作賺錢過日子,一年時間也沒有什麼吵吵鬧鬧,轉眼就到了該續約的時候了。
打電話回國諮詢民政部,結果很讓我們沮喪,因為我倆都辦理了移民手續,已經加入了愛爾蘭國籍,因此不能在中國拿9塊錢的結婚證。我們很心痛地決定把打算買車的1萬鎊先用掉,先續個5年。
這次可就輕車熟路了,我發現觸摸屏上有個費用查詢按鍵,一時好奇就點擊了一下,我倒想看看最高期限100年的結婚手續到底要多少錢。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了——100年期結婚證的工本費僅為50便士——0.5鎊,摺合人民幣6塊多錢 。
「這怎麼可能,準是系統出了故障。」林東嘴上說著,右手按下了證書預覽按鈕。呈現在我們眼前的百年期結婚證書只是一頁薄薄的粉紅色紙片,上面寫著這樣幾行文字:「尊敬的先生、太太:我不知道我的左手對右手、右腿對左腿、左眼對右眼、右腦對左腦究竟應該享有怎樣的權利,究竟應該承擔怎樣的義務。其實他們本就是一個整體,因彼此的存在而存在,因彼此的快樂而快樂。最後,讓這張粉紅色的小紙帶去我對你們百年婚姻的美好祝願!祝你們幸福!——都柏林首席法官:吉米。裡莫。」
我看著林東:「敢選不?」林東也盯著我:「你決定了嗎?這一下按下去,咱倆可就真成了一根繩子上的螞蚱,再也甭想分開了!」我點點頭,有點捨生取義的慷慨:「我豁出去了,這輩子就跟定你了,將來你別讓我為了現在的決定後悔。」林東笑了,拉著我的手,一起點下了「100年」那個選項。
揣著那張薄薄的粉紅色紙片,我和林東直奔車市買了輛全新的BMW1系轎車,馳騁在都柏林的街頭,我忽然覺得開車的林東從未像現在這般帥氣過——這輩子,他將是我唯一的愛人,我們已經孤注一擲沒有了退路,可婚姻這東西,往往也只有在破釜沉舟的時候才能綻放出最燦爛的光輝——兩個人去結婚,有誰不是打算廝守終身白頭偕老的呢?互相攙扶著,一起到白髮蒼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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