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尺的魔力 您我他的安全間隔 (必讀)
一、前言
騎單車被汽車追撞而亡的悲慘事件,偶有所聞。
因此,去年就有一群痛心的車友發起並呼籲「友善超車,請給單車1.5M!」。
並發起義賣車衣,
招募基金、轟轟烈烈地,散播各式各樣文宣,甚至也在公車掛起廣告來。
友善超車…請給單車1.5M!
二、1.5公尺的由來德國駕照必考的考古題:
「當,您要經過前方的單車(行人)時,必須有橫向間隔1.5公尺的空間。
否則、萬一,單車騎士(行人)因而摔車,就算沒有碰撞,也視同撞倒論刑!」
據友人形容在德國,例如在寬3公尺的街巷道路上,
有位老人家正走在路中央,後面跟著一排汽車,
不敢超越他,更沒有一個人敢按喇叭,去催促他讓路。
因為,要超越老人家的橫向間隔1.5公尺的空間不足之淵故,
既然不足就不可超越,更不可按喇叭催促。
(在日本的「人車共道」行人優先的道路上,是不許響鈴鐺、催促行人讓路。
否則罰日幣五千圓。)
三、1公尺的立法1.5公尺的空間。除了德國以外的地區,執行上確有其困難。
但是,跟著「橫向間隔空間」的同樣精神,
加拿大及澳洲,都各自立法「需橫向間隔的1公尺的空間」。
接著去年美國加州也立法「需橫向間隔的三呎(1公尺)的空間」。
所以,營造單車友善環境「需橫向間隔1公尺的空間」,是現今國際間的先進潮流。
四、安全的1公尺「橫向間隔空間」我們贊成1公尺以上「橫向間隔空間」的安全保障。
汽車太接近單車,會因為嚇一跳,造成緊張,失去平衡而摔。
謝謝司機大哥,給我們1公尺以上橫向空間。
月臺的安全「橫向間隔空間」也是約1公尺。
另,有個安全依據,就是月臺的安全「橫向間隔空間」也是約1公尺。
也就是列車進站時,只要有約1公尺「橫向間隔空間」就夠保障乘客的安全了。
如果,汽車超單車時,沒有橫向間隔空間的1公尺以上的話:
1.單車 (行人)突然被強大氣壓渦流吸住而摔。
2.單車 (行人)會因為嚇一跳,造成緊張,失去平衡而摔。
*如道路寬不允許1公尺的超越空間,汽機車應減速至可安全超越或不超越。
不建議按喇叭,可能會嚇到人。
五、1公尺的魔力,您我他的安全「橫向間隔空間」
機汽車,超越行人或單車時…1公尺的安全保障
1.單車被超越時:汽機車,超越單車(行人)時,只要有「橫向間隔空間」的1公尺,就有起碼的安全保障。
2.單車超越,行人、單車或停止的汽車時:
超越行人時:
只要有「橫向間隔空間」的1公尺,就有起碼的安全保障,
因有可能行人他突然向左側拽手,而打到您。
*在小路或單車道會有問題,應該多加註意,如道路寬不允許1公尺的超越空間時,
單車應減速到可安全超越空間或下車牽走,並且提早出聲提告「在左邊,謝謝!」再超越。
超越單車時:只要有「橫向間隔空間」的1公尺,就有起碼的安全保障,
因有可能他突然間向左側改變行徑,而和您相撞而摔。
*在小路或單車道會有問題,應該多加註意,如道路寬不允許1公尺的超越空間時,
單車應減速到可安全超越空間,並且提早出聲提告「在左邊,謝謝!」再超越。
超越停止中汽車時:建議單車騎士需距離停止中汽車「橫向間隔空間」1公尺,才有起碼的安全保障,
前年自由時報曾報導,過去三年如是事故(含機車&單車)中,
被汽車無預警打開門而撞死有15人,受傷有三千人。
被汽車無預警打開門而撞傷亡,時有所聞。
六、請願交通部路政司:現行法令,仍以汽車為主的概念,是規範汽車會車的安全距離是0.5公尺以上。
我們認為0.5公尺並不能保護單車 (行人) 。
我們切望能立法,規範汽機車通過單車 (行人)時,需保持「橫向間隔1公尺以上的安全空間」。
而今,我方主司交通的交通部路政司,
表示説以當今交通擁擠狀況,不宜設立1公尺的橫向間隔的安全空間等等。
我們卻認為,當今交通部大力提倡綠色交通,節能減碳,鼓勵騎單車,
又和教育部攜手合作,創設單車環島路線的時代背景裡,
保護單車騎士「橫向間隔1公尺的空間」的立法,是刻不容緩的設想。
當今交通擁擠狀況,更應該立法保護單車騎士(行人) 人身安全才是。
我們切望交通部能經營綠色交通的單車友善環境之同時:
推動立法,規定機動車,超越單車(行人)時,
需有「橫向間隔空間」的1公尺以上,以確保單車 (行人)之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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