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善用「強制險」 >大多數的人都不知道執行自己的權益!
聽朋友提起,她的老公騎機車,被小貨車撞倒了,左小腿骨折,
但該肇事者郤逃逸了,後來他住院共花了6萬多元,只能很無耐的抱怨又受傷,
又無法得到理賠!
其實可利用自己車的強制險去理賠,但要去警察局補申請交通事故證明
(註明提到肇事者逃逸), 再向自己車的產險公司申請,就OK了。
而正式收據只有一份!沒關係,強制險的理賠免正式收據,
只要在影印本收據上有蓋上醫院章這樣就可以了。
幫你整理一下:
政府強制險包括死殘理賠今年已提高為200萬和20萬意外門診或住院理賠,
而要申請肇事逃逸20萬意外住院門診理賠步驟, 準備下列文件:
1.警察局交通事故證明(要有提到肇事者逃逸)。
2.醫院的收據,可用影印本,但要醫院蓋章。
3.向自己購買的強制險,產險公司申請出險。
政府強制險的用意,就是為了萬一肇事者逃逸,受傷者不會求償無門,
所以自己的權益,自己要爭取。
您知道您繳的強制險費用擁有哪些權益嗎?
很多人只知道強制險[死殘給付200萬]和[傷害醫療給付20萬]的保障,
不要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1.發生重大車禍時,通常是由救護車將傷者送至醫院,而救護車的費用或是救助搜索費都可以申請理賠。
2.車禍發生後,所有的看診、診療所產生的費用,
全都可以申請理賠(採實支實付),除此之外,還包括轉院、出院、住院、
往返門診的交通費用,合理範圍內也都是可以申請理賠的。
3.因車禍住院療養,無論是否雇用特別護士或家屬自行照顧病患,
皆可申請看護金(每日1000元)。{醫師確認病情需要,MAX 30天}
4.若因車禍發生造成頭部、顏面部或頸部受損傷,導致遺存明顯醜形
(瘢痕、線狀痕、凹痕......),女性可理賠至42萬元,男性可理賠至26萬元。
5.因車禍而造成被當事人牙齒斷裂、掉落或其他損傷,
每一顆牙齒最高可申請1萬元理賠金。
6.車禍若不幸發生對方肇事逃逸,或對方並無投保強制險的情況,
被保險人亦可向財團法 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會申請補償金,
事故發生二年內皆可申請理賠。
7.強制險理賠不分道路責任或事故當事人造成的過失,皆可申請理賠,
但事故發生時請務必記得要向警察備案。
轎車開門別忘這條法規
法規--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
左後門與機車擦撞被起訴 ~~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別忘了還有這條法規!!
台中市一名家長,因為讓自己的小孩從左後門下車,與機車騎士發生撞,
結果檢察官調閱 法規,發現明文規定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
所以用「過失傷害」起訴開車的家長。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開了左後門造成騎士受傷,最重可以吊扣駕照。
許多家長貪圖方便,都會開轎車的左後門讓小孩上下車,
台中市有家長因為這樣的情況與路過的機車騎士擦撞,
竟然被檢察官被依過失傷害起訴。
車子在停車的時候要靠右邊停車,那左側就有可能在慢車道上,規定從右側下車是安全的考量。
援引的就是道路安全法規中的第136條第4款,上面清楚寫著:
除非是單行道,不然後座乘客應該要從右邊上下。
如果開左後門因而肇事,不但有可能被計點,甚至被吊扣駕照,但大部份的駕駛人根本不知道這項規定。
(mistletoe)交通警察可能在找麻煩?
自保方法。
我深信所有的員警都是盡職的,,極少的人員,也許為了績效,,會超越職權,,
大家要懂得維護自己的權益喔。。
不想公開這招的
可是好像不跟大家說也不行很多時候就是有一堆刁民…明明就是硬改亂改車還要跟條子吵半天。
以下的部份
會員們請自己牢記
這是在對自身權益受損時不得已的衝突方式
當下遇到硬找麻煩要開單的員警請告訴他…我沒違規,或您的取締角度,或屆定我不同意,(有很大的疑慮),,
如果該員警說:你可以去申訴,請各位直接說
<<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9條的規定,我要求現在就開立異議單>>他要是沒帶…申誡一支
不管他有沒有帶異議單你就撥110告訴勤務中心現場狀況,
警員編號
說明你對該警員執法有異議
要求開異議單
並對勤務中心說
<該員警對法令認知的專業度不足,我要求派一個對法條熟悉的員警到場處理,並在此要求你們請該員警暫停他的勤務>
事後申訴其實都會變成各說各話
唯有當下抗議…他才會收斂
如果警察跟你玩硬的
最多也只能扣車(機車,汽車)
不要怕
給他扣
並要求當場開立“保管單”抽走你的鎖匙
鎖龍頭(車)…走人…
沒多久就會有他的長官打電話來求你牽車…
記得要跟他們要車錢…
如果對方要扣車牌…
一樣…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要求開異議單
並強調該車牌僅為黏貼位置有爭議
並無違法之嫌疑
警方並無任何法條規定可強制查扣人民財產。請勤務中心派個懂法令且會守法的警員來
違規跟違法是兩件事…
只有違法
警察才有權強扣人民財產
違規是不行的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關於強制險的兩三事
強制險的理賠內容是什麼?
強制險不是賠給自己的
要瞭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簡稱強制險)得先明白一個重要的觀念,強制險是「賠給別人」的,不是賠自己的。
而自己因車禍受傷則可以向對方保險公司提出申請,又稱為交叉理賠。
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強制險主要保障下列兩種人:
乘客
車外第三人
你的強制險 賠對方(我方乘客+對方駕駛+對方乘客+路人)
對方強制險 賠給你(我方乘客+我方駕駛)
(延伸閱讀:乘客險的保障範圍是什麼?)
單一事故,駕駛沒有保障
因此若交通事故跟別的車輛無關(單一事故),如自行撞到電線桿、分隔島等,「駕駛本身」不在強制險的保障範圍(因此保險公司會建議強制險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
強制險的保障內容主要有下列三項:
(一)傷害醫療費用給付。
(二)殘廢給付。
(三)死亡給付。
傷害醫療費用
強制險又分為下列四項:
急救費用
診療費用
接送費用
看護費用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及隨車醫護人員費用。
一、病房費差額:住院治療期間支付之病房費用,每日以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為限。
二、膳食費:在醫療院所住院期間之膳食費用,每日以新臺幣一百八十元為限。
三、自行負擔之義肢器材及裝置費:每一上肢或下肢以新臺幣五萬元為限。
四、義齒器材及裝置費(註1):每缺損一齒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但缺損五齒以上者,合計以新臺幣五萬元為限。(延伸閱讀:牙齒限額理賠?不是保險公司說了算!)
五、義眼器材及裝置費:每顆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
六、其他非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醫療材料(含輔助器材費用)及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以新臺幣二萬元為限。
(備註1):缺損五齒以上符合殘廢等級表
※缺損十齒以上者,按第十一級給付 27萬(6-9項)
※缺損五齒以上者,按第十三級給付 10萬(6-10項)
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新臺幣二萬元為限。
看護費用,每日以新臺幣一千二百元為限,但不得逾三十日。
本保險所稱殘廢,指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不能復原之狀態。(延伸閱讀:車禍導致嗅覺喪失,保險公司拒賠:如何判斷鼻部缺損的殘廢等級?)
顏面給付大不同:(男性 37萬)(女性 60萬)。
死亡給付
因交通事故所致死亡者,強制險每一人給付 200萬元,每一起事故並無人數上限。若先殘廢後死亡,已經理賠的殘廢保險金得扣除。
合計最高給付:220萬
強制險合計給付:傷害醫療費用(上限20萬)、殘廢給付(上限200萬)、死亡給付(200萬)
申請強制險需要準備文件
申請強制險可以使用收據影本
可以加蓋與正本相符及醫療機構收據專用章之醫療費用收據影本,正本留著可以在個人商業保險或是使用於其他用途。
申請期限為「兩年內」
看到網路文章強調,強制險申請要在「五內日」填寫理賠申請書,應該是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作業處理要點」所寫的。但其實不是這麼一回事,強制險申請期限只要在「兩年內」都可以,不必急忙趕著申請,別被誤導囉!
車禍和解書是否記載強制險
假設和解金額為 10萬元,可能有下列四種寫法
(1)甲方賠償乙方 10萬元
並沒有明確將強制險「是否包含」寫入,因此可能會產生多餘的爭議,請對照(2)(3)。
(2)甲方賠償乙方 10萬元(不含強制險)
明確將強制險給排除,可以讓乙方自行申請(甲方賠償 10萬後,乙方仍可以向強制險申請),唯獨需要注意強制險給付上限(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31條)。
(3)甲方賠償乙方 10萬元(含強制險)
意思是賠償金額已包含強制險(10萬和解,強制險賠 6萬,所以甲方最終賠給乙方的是 4萬),乙方日後將無法再對強制險申請,是不利的寫法(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32條)。
(4)甲方賠償乙方 10萬元(含和解前強制險,和解後乙方得向甲方保險公司自行申請強制險)
此較為少見,和解前乙方已申請部份強制險(包含在內),因此特別約定和解後得申請強制險其餘部份(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31條)。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表
機車強制險可選擇保一年,或保兩年。
汽車強制險只能選擇一年期
強制險會因為「年齡、性別、車禍次數」而影響到續年度的保費
延伸閱讀:為什麼車險保費又變貴了?教你如何計算保費
PS:機車強制險沒有實施從人因素係數。
強制險不理賠的兩種狀況
故意行為所致
從事犯罪行為所致
故意行為
例如路人故意跑到馬路中間被車子撞到。但並非每個橫越馬路的人都是「故意」要被車子撞的,此「故意」是指有意詐領保險金或是製造假車禍,或者是真的「自殺尋死」才是這項除外不保的。
從事犯罪行為所致
例如最常見的酒駕,或偷竊汽車後發生車禍,或是其他涉及犯罪行為時所發生的交通事故。例如搶劫後「逃逸時」發生車禍,就不在承保範圍(應以確定判決為標準,決定是否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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