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兩個人大學的時候就開始交往了,我們是一個班的同學,
我們戀愛以後的感情一直都很好,一直到我們大學畢業。
還沒有半年老公就跟我求婚了,我很幸福的答應了。
老公家裡是姐弟三個,他是唯一的男孩,上面還有兩個姐姐,
但是都已經結婚了,所以我跟她們的接觸並不是很多。
我們結婚之前老公就跟我保證是我們搬出去住的,
但是結婚以後公婆就一直不肯我們搬出去,非要我們先在家裡住兩年在出去。
老公實在沒辦法了就跟我解釋說先在家裡住這,過段時間跟公婆商量好了再搬出去,
我心裡想著這可能是公婆對我的考驗吧,所以就答應了。
但是結婚以後在家裡的日子並不好過,因為那段時間我正好辭職了,
所以一直都在家裡,老公雖然沒有在意,
但是我自己都覺得沒有工作就沒有工資,沒有工資我就在家裡沒有底氣了。
那天婆婆突然把我叫道她房間,說:你都嫁進來有半年了,現在也沒有工作了,
從明天開始就料理家裡的事情吧,也能幫我分擔一些。”
然後就跟我一張卡,跟我說這是家用的錢,讓我看著用。
隔天我不到中午就出去買菜準備做飯了,買了不少的東西,準備施展一下廚藝給他們看。
我就把婆婆的那張卡拿給收銀員刷了,
但是沒想到收銀員告訴我說,裡面的餘額不足,我當時就傻眼了。
婆婆給我卡讓我家用,裡面居然不夠買一頓飯的錢,這是什麼情況!
我很懵,這張卡我還在昨天從婆婆那裡拿來的,到現在還沒有看裡面有多少錢呢,我就去查了一些。
裡面居然只有200塊錢,讓我料理家務,卻只給我200塊錢,這是什麼意思,難道是刁難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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