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上,同事之間無法避免的會產生一些競爭關係,如果你一味的低調,一味的讓著同事,那麼你的機會就會越來越小,會被大家認為是好欺負的人,所以,同事之間有五件事必須力爭,不能有任何的含糊:
【1】職責的範圍要爭——很多人在職場上乾了很多年,卻不知道自己做的很多工作都是為同事做的,從入職的那一天起也沒有好好的理理自己的職責範圍和同事的職責範圍,結果做了多年出力不討好的事,所以,與同事職責範圍一定要爭個清楚明白,別到時背了幾年的黑鍋也不知道替誰背的。
【2】露臉的機會要爭——在職場上能露臉不意味著被重視,就意味著存在著很大的機會,這種事不能等到領導去安排,你必須主動的去爭取,而不能被動的等待,你不爭,有人去爭,你不做,有人爭著做,這樣的好事不能讓。
【3】評選的資格要爭——每個單位都會有很多的評選,比如勞模、先進員工等,這些評選你千萬不要覺得領導是非常公平的,是按照大家的真實貢獻給的,裡面有很多的貓膩,所以,每年的評選,你必須給自己去爭,給同事去爭,這不僅意味著榮譽,還是對自己工作的肯定。
【4】稀缺的資源要爭——每個崗位上的資源都不可能非常完備,有一些稀缺資源,比如預算,人手,工具等,這些資源,你如果強勢些,就會多些,工作就容易做些,反之,你了了大力,工作也不一定能做到好哪兒去,所以,稀缺資源必須爭,而且要公開的,大膽的去,你只要爭,就一定要有效果。
【5】同事跟前的面子要爭——這個不用小編多說吧,在面子這個問題上,有些事不是你讓就能讓出風格來的,你不爭,你的同事就會認為你不敢爭,你沒有能力爭,你就是個窩囊蛋,所以,不能讓人看不起,也要把麵子掙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