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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的時代,看準趨勢比勤奮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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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並不總是被大時代裹挾著,身不由己的前行,他們還可以通過自己的奮鬥,在時代的浪潮里活得很好。

在世界變化越來越快的今天,我們越來越不能只活在自己的世界,而不管這個時代正在發生什麼。沒有想像力的人,無法擁抱新世界。

文|李小墨,原載於深夜書桌(shenyeshuzhuo)

用三天時間看完了60萬字的《巨人的隕落》。

這是一本以一戰為背景的歷史小說,是肯·福萊特世紀三部曲的第一部。

原本我對歷史小說是沒什麼興趣的,可是這本書實在是太火了,無論是身邊的朋友還是愛讀書的粉絲裡,這本書都不斷被提及。作為一本暢銷書,口碑也好得不像話:在豆瓣有兩萬多人評價,竟然還能保持8.9的高分。

我帶著“真有那麼好嗎?”的疑慮,和“如果不好看就棄讀”的心態開始看這本書,結果就一頭扎進去了。好像有一種力量不斷牽引著你去翻下一頁,你迫不及待地想知道接下來發生了什麼。

難怪有人評價:這本書“每一頁都有故事,每一頁都有閃電”。

1在快速變化的時代,看準趨勢比勤奮更重要

在快速變化的時代,看準趨勢比勤奮更重要

第一個家庭是英國的底層礦工家庭,父親是個活躍的工會代表,經常為了工友的利益去和企業主談判博弈;女兒是伯爵家的女傭,美貌能幹;兒子繼承父輩的行當,13歲就下井成為礦工。

第二個家庭是菲茨伯爵家,英俊的菲茨伯爵是礦產的持有人,靠著煤礦的收入極其富有。他娶了俄國公主,幻想著孩子繼承兩人名下的大片土地,創立一個大英俄王朝。妹妹茉黛是貴族裡少見的女權主義者,主要靠哥哥供養。

第三個家庭是美國的杜瓦家,格斯·杜瓦是美國的法律系大學生。他憑著參議院父親和威爾遜總統的朋友關係,成為年輕的總統顧問。

第四個家庭是德國的馮·烏爾里希家族,父親奧托是德皇的密友,兒子沃爾特對外身份是德國駐英國大使館的武官,實際上是收集情報執行特殊任務的特工。

第五個家庭是俄國的別斯科夫兄弟,哥哥格里戈里是機械廠工人,弟弟列夫是馬夫。

肯·福萊特厲害的地方在於:他採用的是多視角敘事,他讓來自不同國家、覆蓋不同階層的五個家庭,分別作為敘事主線,帶著故事往前跑。在宏大的時代背景下,不同的敘事線又能天衣無縫地彼此交叉,把故事變成一個整體。

這很像打王者榮耀,有時候英雄是單線往前推進,有時候又在不同路線間遊走,不斷和其他英雄遇見又分開,有時候全部集合打團戰。

一場戰爭、四個國家、五個家庭,作者需要非常豐富的歷史知識和非常高超的故事技巧,才能在一個宏大的時代背景下,合理地操縱角色的活動,並有序地推進故事。

看著這群人在他們的時代裡沉浮,我開始思考我們和我們的時代之間的關係。

人都是兀自活著,活在當下的時候,大多數人並不知道他們會被自己的時代帶向何方。

一戰剛開始打的時候,幾乎的人都以為這是一場短暫的戰爭,長官們告訴自己的士兵,戰爭會很快結束,他們可以回家過聖誕。誰能想到這是代價慘重、傷亡巨大的世界大戰?誰能想到那麼多國家、那麼多人的命運因此改變?

這個時代過去之後,我們才得以清晰地看到時代帶給當時那代人甚麼東西,作者得以據此安排人物的命運。

人和時代是什麼關係呢?

順時代者生,逆時代者亡。

人是違逆不了時代的,高貴富有如菲茨伯爵,他阻止不了俄國革命,只能眼睜睜地看著俄國本該由他兒子繼承的大片土地被革命者瓜分,他阻止不了英國工黨崛起,只能任由他原來的小女傭對著他慷慨演講。

有的人則會在時代的風口上飛起來,俄國的格里戈里如果生在100年前,再痛恨沙皇,也只會是悲慘可憐的農奴,可是他卻在一戰後成為俄國革命的領袖,他不是為了投機才革命,但他參加革命的結果是:從底層變為既得利益者,住進冬宮,成為可以喝令下屬的長官。

格里戈里的弟弟列夫,從俄國來到美國,當地一個俄籍商人讓他學開汽車,不要繼續當馬夫,因為“馬匹是過時的交通工具,伺候馬匹的人薪金微薄,因為人數眾多,汽車司機很稀缺,可以拿比較高的工資。”

這樣的更迭每個時代都在發生,人的職業和命運被這樣的更迭所左右。看準趨勢,比勤奮更重要。

比如放在十幾年前,程序員就是學開汽車的列夫。那時候中國互聯網剛開始發展,從十幾年前開始到幾年前程序員這個工種很稀缺、很吃香、薪資高,很多人把它當成階層躍升的途徑。但如今程序員已經形成一個龐大的僱傭市場,人數眾多、可替代性強,新入場的人機會遠不如他們的前輩好。

很多人知道《王者榮耀》火,大街小巷每個人都在打這款遊戲。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去年手機遊戲的收入首次超過了PC和遊戲機收入,行業分析機構DFC Intelligence發布最新報告顯示,整個手機遊戲市場增長32%。那些因為這個市場快速增長而獲益的人,正是在智能手機普及之初就看好這個市場的人。

在世界變化越來越快的今天,我們越來越不能只活在自己的世界,而不管這個時代正在發生什麼。沒有想像力的人,無法擁抱新世界。

2去生活,去犯錯,去跌倒,去勝利

在快速變化的時代,看準趨勢比勤奮更重要

人並不總是被大時代裹挾著,身不由己的前行,他們還可以通過自己的奮鬥,在時代的浪潮里活得很好。

這本書裡,我印象最深的角色是艾瑟爾。

她出身英國的礦工家庭,是一個來自底層的女性。在她出生的小鎮,找不出幾個手指甲乾淨的人,很多人活一輩子可能只有一套衣服。男性下礦工幹又髒又累又危險的活兒,女性也活得蓬頭垢面、被勞動纏身。

艾瑟爾生來就比別人漂亮,她認為自己不該埋沒在這個房屋低矮、街道骯髒的煤礦小鎮。

她的第一個奮鬥階段在伯爵家。

英國國王喬治五世即將來訪,可是伯爵府的女管家卻病了,她抓住了這個機會。艾瑟爾原來只是女管家的助手,在等級森嚴的僕人裡沒有什麼出頭機會,女管家生病讓她成為代理管家。

她本來因為太年輕,能力受到質疑。但她在國王來訪期間,把伯爵府料理得井井有條,把客人們服務得周到細緻,她成功上位為管家。成為管家不僅工資是目前的兩倍,而且還能擁有自己獨自的臥室和起居室。

事情到這裡本來是很順利的,她活得比鎮上的大多數女孩都好。可是她犯了一個對那個時代的未婚女性來說是致命的錯誤。

伯爵太英俊,她被引誘,與伯爵發生關係並且懷孕。巧的是,曾經流產並多年不孕的伯爵妻子、俄國公主碧也在同一時間懷孕。相比與女傭的私生子,伯爵當然看重俄國公主生下的正統繼承人。伯爵與艾瑟爾前一秒還熱烈地交歡,下一秒就無情地把她拋棄了,因為他非常擔心自己搞出私生子的事情被揭露出來,刺激妻子導致再次流產。

我原本以為這是個《復活》式的悲劇,女僕受貴族引誘懷孕被趕走,然後因沒有出路而墮落。可是艾瑟爾的表現大大出乎我的意外。

出事之後,伯爵派了一個律師和她談條件,一年給二十六英鎊。這個律師以前給很多貴族處理過類似的私生活事件,一般提出這樣的條件,女孩們只能答應。但艾瑟爾聽完了所有的條件之後,拒絕了這個條件,律師追問她的條件時,她拒絕和律師繼續交談。

她非常清醒地知道談話直接決定她和孩子的命運,也非常清醒地意識到這是談判,她需要冷靜,不能感情用事。

她的父親是礦工代表,通過談判不斷向企業主爭取更好的工人權益,艾瑟爾從小耳濡目染。晾了幾天之後,伯爵終於等不及和她親自面談。

艾瑟爾比約定的時間遲到了十五分鐘,我想艾瑟爾是故意的,因為在談判中焦急等待的人在心理上更弱勢。

艾瑟爾首先指責伯爵“你對我無情無義”,然後表示“我還是那麼愛你”,不會做向女主人告密這樣傷害伯爵的事,接著提出條件:

用一次買斷代替每週付生活費,她要求伯爵花300鎊在遠離小鎮的倫敦給她買個有六個房間的小房子,一間自己居住,其餘出租。她說服伯爵300英鎊可以永遠地解決麻煩,同時支出比這輩子餘下的日子支付生活費更便宜。

300英鎊對伯爵來說算不了什麼,他的妻子在巴黎買衣服,一下午就能花掉這個數目。所以伯爵愉快地答應了。談好條件的第二天,艾瑟爾就頭也不回地離開了。

像她預料的那樣,父親無法接納艾瑟爾。不僅家庭蒙羞,如果她留著小鎮會過著邊緣化的、過街老鼠一般千夫所指的生活。

艾瑟爾被伯爵的英俊、溫柔迷住了,她愛上了伯爵。她還懷上了伯爵的孩子,讓這個錯誤還有了結晶。她犯了錯誤,對那個時代的女性來說,這是一個天塌下來的錯誤,她失去工作、失去家人、失去名譽。

可是她硬是憑藉著堅毅的性子扛了下來,她的第二次奮斗在倫敦。

她給自己戴上一個戒指,宣稱丈夫戰死自己成了寡婦;她生下孩子、找到工作、出租房子在倫敦生活;她告別過去,找到了志同道合的新的愛人;她先成為一家報紙的經理,參與婦女運動,後來獲選成為一個女議員。這個過程比女管家的生活要辛苦百倍千倍,可是艾瑟爾卻讓自己的路越走越寬。

十年後,艾瑟爾帶著菲茨伯爵的私生子,菲茨帶著他的正統繼承人,在威斯敏斯特宮這個英國的權利中心的台階上狹路相逢,艾瑟爾驕傲地以議員的身份徑直走過去,而不是像曾經一樣站在一旁,垂下眼睛等主人走過。人在時代面前很渺小,可是任何時代都有人在野蠻成長。

天不會塌下來,除非你任由它塌下來。一個人犯了錯誤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及時止損、重新開始。一個人跌倒了也不可怕,可怕的是自怨自艾,不肯自立自強,不肯爬起來。

就算到了今天,多少女孩發現自己愛錯了人,卻不肯及時止損,任由這個人毀掉自己的人生;多少人挨了生活一鞭子,就一蹶不振、自憐自艾,只會抱怨生活的不公;多少人從高處跌落,不想著怎麼重新崛起,卻像個廢材一樣,把剩下的日子全部用來回憶往日的榮光。

別怕,去生活,去犯錯,去跌倒,去勝利。

3小說讓歷史活生生地在你眼前上演

在快速變化的時代,看準趨勢比勤奮更重要

這本書還有非常大的歷史知識價值。

關於一戰,我的記憶只剩下:它的導火索是費迪南大公在薩拉熱窩遇刺。這還是中學歷史課背下來的。

可是這本小說,讓一站歷史在我的面前活生生的上演。而且他提供的歷史細節非常可靠,作者肯·福萊特會在出版前請歷史學家審讀書稿。

看完小說,我的第一反應是把斯塔夫里阿諾斯的《全球通史》找出來,抽出一戰的部分閱讀。原本那些容易讓我無感的歷史事件,突然就有了血肉,和上一次閱讀的觀感完全不同。

比如戰爭僵持,戰鬥變成陣地戰和消耗戰。舉個例子,1916年,德國發動了對法國凡爾賽的全面進攻,英國人想索姆河地區發起大反攻,這兩場戰役死了德英法一共死了180萬人,可是戰線的推進卻從來沒有超過7英里。

我就會想起小說裡,德國特工沃爾特上戰場,他向別人說起,雖然傳回國內的喜報連連,可是實際上,在兩年多的時間,他們一直在同一個只有數米的戰壕里進進退退。

就像打王者榮耀,打了半個小時,人已經死了十幾輪了,可是一座塔也沒有推掉。如果出現這樣的情況會怎麼樣?會厭戰。像一戰這樣的大型戰爭也差不多,長期的犧牲和勇敢的作戰,換來的確是看不到盡頭的戰爭,厭戰和失敗主義情緒在戰壕里迷茫,在國內的平民百姓裡瀰漫。

這種厭戰到了什麼程度?我會想起小說裡,兩個敵對國家的前線士兵,在聖誕節這天止戈一起慶祝,就算他們的長官拿手槍指著他們的腦袋也阻止不了。

一戰有慘烈?它打了四年零三個月,戰鬥人員死亡850萬,非戰鬥人員死亡1000萬。在此前這個只是沒有溫度的數字。但是我想起小說裡的描寫,戰爭期間,傳遞陸軍電報的郵遞員像一個帶著郵差帽的死神,穿梭在大街小巷,收到電報意味著有家人戰死。

一個母親的兩個兒子都參戰了,當郵差遞給她電報的時候她不敢看,哭著問郵差:“是哪一個,是我的喬伊還是我的喬尼?”郵差卻急著送其餘幾百封電報。艾瑟爾的弟弟比利也參戰了,一顆心懸著,得知沒有自己家電報的瞬間,她癱坐在地上。而戰後的家庭每一天都要經歷這樣驚心動魄的時刻。

真切地體會戰爭的殘酷,就會真心地愛好和平。我希望世界永遠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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