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交往都有不可超越的最後界限。在兩個人之間,這種界限是不清晰的,然而又是確定的。一切麻煩和衝突都起於無意中想突破這個界限。但是,一旦這個界限清晰可辨並且嚴加遵守,那麼,交往的全部魅力就喪失了,從此情感退場,理智維持著秩序。
在任何兩人的交往中,必有一個適合於彼此契合程度的理想距離,越過這個距離,就會引起相斥和反感。這一點既適用於愛情,也適用於友誼。
也許,兩個人之間的外在距離稍稍大於他們的內在距離,能使他們之間情感上的吸引力達到最佳效果。形式應當稍稍落後於內容。
孔子說:“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這話對女子不公平。其實,“近之則不孫”幾乎是人際關係的一個規律,並非只有女子如此。太近無君子,誰都可能被慣成或逼成不遜無禮的小人。
所以,一切交往,不論是戀愛、結婚,還是親密的友誼,都以保持適當距離為好。
社會是一個使人性複雜化的領域。當然,沒有人能夠完全脫離社會而生活。但是,也沒有人必須為了社會放棄自己的心靈生活。對於那些精神本能強烈的人來說,節制社會交往和簡化社會關係乃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正因為如此,他們才能夠越過社會的壁障而走向偉大的精神目標。
人們常常誤認為,那些熱心於社交的人是一些慷慨之士。泰戈爾說得好,他們只是在揮霍,不是在奉獻,而揮霍者往往缺乏真正的慷慨。
那麼,揮霍與慷慨的區別在哪裡呢?我想是這樣的:揮霍是把自己不珍惜的東西拿出來,慷慨是把自己珍惜的東西拿出來。社交場上的熱心人正是這樣,他們不覺得自己的時間、精力和心情有什麼價值,所以毫不在乎地把它們揮霍掉。相反,一個珍惜生命的人必定寧願在孤獨中從事創造,然後把最好的果實奉獻給世界。
健全的人際關係和社會秩序靠的是尊重,而不是愛。道理很簡單:你只能愛少數的人,但你必須尊重所有的人。
愛你的仇人——太矯情了吧。尊重你的仇人——這是可以做到的。孔子很懂這個道理,他反對以德報怨,主張以直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