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不一定代表適合結婚!
唐霞和曉東談了兩年戀愛了,這一路走來有許多磕磕絆絆,原本以為這一生會在曉東的這裡尋到一個終點,最後才醒悟,有些人,不能愛,也不配自己去愛。
碰到喜歡的人,在一起時是享受戀愛。可能人在戀愛的時候,都只記得看到對方的優點,甚至把他缺點也看成是一種優點。
愛的盲目,結局就容易荒唐。
曉東對唐霞不錯,唐霞是朝九晚五的班,曉東上班晚下班也晚,兩個人相處的時間雖然不是很多,但愛情的動力總是超乎一個人的想像,曉東一直堅持著每日送唐霞上下班,風雨不誤。
這樣熱心的男人在唐霞的同事眼裡很是羨慕,“自己的男朋友從來沒送自己上過班,平時連一個電話都懶得打”。
唐霞也覺得是幸福的,有人關心著,照顧著,生活不就應該有人愛,有事做,有所期待嗎?
愛一個人是全力的愛,可這份“全力”的愛並不該是禁錮愛人的“權力”!
慢慢的唐霞覺得她的愛情讓她倍感壓力,讓她覺得疲憊不堪,曉東對唐霞的約束很多,唐霞穿什麼樣的衣服,出門多久,從工作到生活每一樣他都關心,又在關心之上,多了一層限制。
有一次,唐霞買了一條膝蓋以上的短裙,那是她看了很久很久的一條裙子,價格有點小貴,但穿起來真的很好看。最後還是下決心買了,那是她第一次花幾百塊買一條短裙,她想,曉東看她穿著好看也一定喜歡的。
可沒結果並不是那麼美好,他們因為一條短裙吵了一架,也許他和她的想法有不同可以理解,他覺得裙子不能短過膝蓋,算是他對她的偏愛,但是偏執的曉東竟然拿剪子把那條裙子給剪碎了。
唐霞非常傷心,那是她這個月發工資就去買的裙子,很貴,更讓她傷心的曉東的態度和瘋狂,她似乎有點不認識這個人了。
兩個人好幾天都沒有說話,後來曉東甜言蜜語的認錯,陳述了自己當時剪碎裙子的心態,真的愛唐霞,不喜歡她穿暴露太多的衣服,唐霞也就原諒了。
唐霞以為就這樣過去了,他們還可以好好的戀愛,甜甜蜜蜜的在一起,她沒有想到原來她還是不夠了解曉東這個人。
他們在一起的時間越長,曉東的管束就越來越多,他開始變本加厲的控制唐霞的生活。偷偷查看她的手機電話號碼,微信,凡是唐霞經常來往的人他都要了解一下。
如果唐霞有和異性朋友有往來和工作上的接觸,他就會強烈要求唐霞和對方斷了來往。每一次都避免不了讓唐霞的心一點點寒涼。
對於唐霞的朋友圈和工作圈,他們爭執不斷,曉東這個時候才說出他對愛情的認定,他覺得自己愛著的女人,就應該一心一意愛著他,主要的表現應該是:不該和異性來往,不能有背叛,不允許有背叛。曉東霸道的把唐霞的異性朋友統統刪掉了。
後來戀愛的日子裡兩個人還是會吵架,但每一次又會在曉東的甜言蜜語中和好。每一次曉東都會說,我是真的愛你,我不想讓你和其他異性有來往,這樣我會吃醋的,都怪我太愛你!
唐霞也覺得,也許他是真的在乎自己才會做出這樣的舉動。也就一次又一次的狠不下心分手。
後來唐霞的工作添了很多內容,有時會接觸異性的同事,每次唐霞要和異性出去辦事情,曉東一定是請假和唐霞一起去。
他嘴上說是去幫忙,其實就是監督唐霞。唐霞覺得自己的人身自由嚴重的受到了限制,一點在愛情裡的尊嚴都沒有了,這樣的愛情讓她窒息。
愛情裡一個人愛另一個人的樣子應該是彼此在相愛的同時懂得尊重對方,給對方和自己一個相對獨立的空間,用更好的自己去留住愛人的心,而不是用束縛,用壓制強制這個人愛自己。
戀愛兩年的時候曉東提過幾次結婚,唐霞都沒有下定決心要不要結,這份經過很久的感情,放確實難,不放,又很痛苦。後來被曉東問的緊了,唐霞就妥協了年底結婚。
可還沒等到婚期如約而至,唐霞就覺得嫁給曉東會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
唐霞的手機被曉東定了位,唐霞的婚房被曉東悄悄裝了監控,這樣一個心思反常,舉止反常的人給的愛情,再深愛,都是一種自私的,不正常的愛。這讓唐霞絕望,和無邊無盡的恐懼。
每一次他說,都是因為我愛你,唐霞都會覺得那份愛是一把刀,就架在她的脖子上。
過分限制根本不是愛情,是自私是不尊重,是不夠愛。
當一個男人總是想著把別人變成他的所有品時,他就是再愛一個女人,也只是一種藉口,這樣的人也許根本不懂得何為愛,他忽略了對一個女人的愛要從尊重開始。
沒有了尊重的愛,只不過是一種禁錮。
愛一個人,應該是認真的去為對方付出,讓彼此擁有更廣闊的空間和時間,並且在這份自由之下,和彼此敞開心扉,真誠的,認真的,尊重的互相愛戴。
愛從來都不是自私的竊為己有,而應該是只要你喜歡就好,只要你開心就好。如果一段感情沒有尊重,一個人給你愛的同時不懂得給你尊重,那請嫁給他之前,一定要慎重。
33歲依舊單身的唐霞不後悔離開曉東。他不懂得尊重自己,如果真的嫁了再後悔,就晚了。
與其嫁給一個不能讓自己幸福的人,還不如自己一個人人多得輕鬆,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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