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天,你遇到了一個人,他很喜歡你,但是你卻並不喜歡他,或者說你原本很喜歡一個人,但是現在卻不喜歡了,那麼你是會直接跟他說,還是說並不會。
總聽到有人在說,直接拒絕一個人,直接跟那個人把話說清楚,這顯得太不近人情,也太傷人了,因此當自己遇到這種情況時,更情願採用一些比較迂迴的方式。
比如故意在那個人主動給自己發消息時,直接置之不理,故意在那個人約自己時,找各種理由拒絕,故意在那個人需要自己的時候,只是表現得漠不關心。
當你在這樣對一個人的時候,或許你會覺得,你的態度已經很明顯了,那個人一定可以明白你的意思,然後知趣地主動選擇離開,可事實上,那個人卻未必真的可以。
一個再怎麼理智的人,一旦真的喜歡上一個人,同樣也會變得十分的感性,那些以前他一下子就能看穿的真相,這時候往往也都不懂得去分辨了。
不是他變笨了,而是他心甘情願去欺騙自己,比起直接承認你對他沒有意思,你想讓他從你的世界裡消失,他更情願去為你找著各種藉口,更情願讓自己找到一個理由堅持下去。
在他的心裡,他會以為,只要你並沒有直接說出拒絕的話,那麼他就依然是有機會的,這時候的他,不僅不會放棄你,反而只會覺得是自己做得不夠好,更加努力地去討好你。
隨著他更加賣力地在你的面前表演,相信你並不會因為他的努力,而真的回心轉意,只會更加厭煩他,對他的態度也變得更加冷冰冰。
如此一來,你會因為他而變得更加的困擾,他也會因為你,變得更加的沒有安全感,心裡面覺得更加的失意,經常活得一點都不開心。
結果你以為的一番好意,對那個人來說,卻並沒有真的成為一種好意,反而只是讓那個人更加長久的在你的身上浪費了時間,也更加只是從你的身上,感受到了滿滿的傷心。
所以很多時候,當你不喜歡一個人,不想要再繼續一段感情,你真的沒有必要絞盡腦汁,去採取一些迂迴的方式,去表達你的態度,你更應該直接說明你的意思。
推開一個人最好的方式,從來都不該是打持久戰,讓對方去猜,間接去讓對方明白,而應該直接把話說清楚,說聲對不起,你不喜歡他,或你已經不再喜歡他了。
不喜歡,最好直接說,你不必高估那個人對你的喜歡程度,也不必低估那個人的承受力。其實對於那個人來說,比起一直面對你的冷淡,他更情願聽你說一句決絕的話。
他並不是非你不可,這輩子就只認定你一個,只是在親耳聽到你的拒絕之前,還想要堅持一下,還覺得自己會有機會,還覺得你們還會有一個可能。
面對一個這般一廂情願的人,你的直接拒絕,從來都並不是殘忍,反而只是一種雙贏。因為你的直接,會讓你自己不必再被他所擾,也讓他更快的清醒,不必再被你所耽誤。
喜歡這件小事,永遠都是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最好,喜歡就接受,不喜歡就不接受對方的心意,也不消耗對方的精力,只管還那個人一份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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