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女人來說,孩子是自己生的,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那是不能不能割捨的骨肉之情。常常有人說,那些離婚後不要孩子的女人,都很冷血。要知道,只有狠心的女人,才會在離婚時不要自己的孩子。可事實真的如此嗎?
據我了解,有些女人離婚時不是不想要孩子,而是自己實在沒經濟能力要孩子。因為害怕自己的沒有能力給孩子好的成長環境,所以放棄了孩子的撫養權。
這個世上最偉大的愛,就是母愛。沒有哪個當母親的不愛自己的孩子,也沒有哪個女人會輕易拋棄自己的孩子。
“離婚不要孩子的女人,是狠心嗎?”過來人的心裡話,令人心酸。
今年39歲的李娜(化名)離婚三年了,當初是因為她的老公婚外有人,兩個人最終離婚。沒離婚前,李娜是一個全職媽媽,沒有工作,自然也就沒有養活自己的經濟能力。
因為李娜離婚的時候除了分到一點存款,其他什麼都沒有。擔心孩子跟自己遭受租房子,顛沛流離的苦。所以,離婚時李娜決定放棄孩子的撫養權。
“離婚不要孩子的女人,是狠心嗎?”李娜也曾經問過自己這個問題,可是她明白自己的處境,根本給不了孩子好的居住環境和教育條件。
李娜說,這些年想念孩子的心酸無人能懂。常常夜裡會夢見孩子生病哇哇大哭,而自己卻不在身邊,要不就是夢見孩子丟了。
每當看見別的孩子叫著自己的媽媽,或是一家三口散步的場景,她的心裡就是一陣酸楚。她多麼希望自己也能把孩子帶在身邊,給他最好的陪伴和疼愛,可是現實是無奈的。
當夫妻離婚,兩個人都想要孩子時,先放手的那個,也許並不是因為不愛,而是因為太愛。
李娜說“如果跟著我,就得居無定所,經常搬家,也上不了好的的學校,對孩子以後的成長會有阻礙”不是她不想自己的孩子嗎?只是她寧願想念,也不讓孩子跟著自己過苦日子。
生活如人飲水,冷暖自知。沒經歷別人經歷過的,就沒資格評判別人,如果換做是你,你未必如別人做得好。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女人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而主動放棄孩子的撫養權。她們有些是為了自己,有些是孩子。但對於大多數女人而言,生活再艱難,她們也不會放棄自己的孩子。
她們寧願委屈自己苦了自己,也希望和自己的孩子在一起。但是如果連自己都沒有安身之所,謀生能力的時候,她們也只能選擇放手。
如果你看到一個女人,離婚後把孩子留給了男方,請不要去指責她自私。
因為她不一定是不想要孩子,可能是要不到孩子的撫養權,也可能是要不起。就算她真的選擇了不要孩子,也一定有她的苦衷。
結婚是大事,離婚也是大事,應該三思而後行。
如果可以,請不要輕易離婚,因為這對孩子的傷害太大了。
離婚後的生活,並沒有想像的那般美好。特別是對於女人來說,離婚後如果你還要撫養孩子的話,那麼你的生活將是比離婚前還要苦得多。
一個完整的家庭,對於孩子的成長是非常之重要的。不要輕易離婚,孩子是無辜的,你的自私,也許會給孩子帶來一生的傷痛。
你永遠想像不到孩子的內心,到底承受了多少痛苦。那不是暫時的,而是一生的,於心何忍啊。
總之,經營一段婚姻不容易,能成為一家人也是天大的緣分,是應該要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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