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是相親認識的,二人當初就是奔著條件結婚去的,結果,新婚的新鮮勁剛過,生活的各種不和諧就一一暴露出來了。
好比,我喜歡乾淨,他習慣邋遢;我習慣勤儉,他什麼都大手大腳;我愛安靜的生活,他卻喜歡經常招呼一群豬朋狗友來家裡吃吃喝喝。
他這個人還特別粗俗,說話有時候也特別難聽,從不顧及別人的感受,是個很自私自我的男人。
其實早在結婚初期我已經發現我們三觀不合了,可那會才剛剛結婚,想著也許磨合磨合就好了,結果,在婚後第五個月,我們就因為生活瑣碎發生口角,繼而大打出手。
那次本來已經鬧到要離婚,偏偏又被檢查出懷孕了。
看在孩子的份上,大家都勸我原諒他,我權衡利弊後也選擇了原諒。
本以為有了孩子以後他會慢慢變好,結果他還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原本二人就沒什麼感情基礎,加上他一而再再而三讓我失望,後來,我對他這個人就慢慢不抱任何希望了。
這些年來,我們就像搭伙的合租人一樣,一直各過各的生活,房租水電費都是對半分的,就連孩子的輔導班費用也是一人一半,吃飯也經常是他吃他的,我吃我的。
雖然每天都在同一屋簷下,抬頭不見低頭見,可我們經常一二個月都不說一句話,相互之間都非常冷漠,不僅我討厭他,他也討厭我,可我們卻誰也沒有提過離婚。
我知道這種婚姻模式很不好,對孩子的成長也不健康,可離婚要我放棄孩子,我不願意,要我單獨撫養孩子,我又養不起。
日子就這樣一天天過著,可我才34歲,難道我以後的人生就只能這樣,每天守著孩子和一個冷冰冰的婚姻,過守活寡式的日子嗎?
我很迷茫,不知道應該如何是好?
結語:
在現代婚姻裡,有一種婚姻被稱之“牢籠式”婚姻。
意思是:想離,離不了;想合,又合不來。
牢籠式婚姻見證了許多中年夫妻的尷尬和無奈:明明互相厭煩,卻又相互離不開。
曾經有不少諮詢者問過我這個問題,遇到這種情況下,應該怎麼處理呢?
我的看法是: 如果能夠果斷轉身那是最好的,畢竟一輩子還那麼長,守著一個不愛,還互相厭煩的伴侶,幾十年光陰真的不是那麼容易過的。
但假如你真的有不得已的原因不想離婚,那就不妨參考一下著名的“納什均衡”理論。
什麼是“納什均衡”呢?
指的是一個組合裡,任何參與人如果單獨改變策略,一般都不會得到好處。
生活中,“納什均衡”理論一般是指遇到困境的時候,兩個人在無法合作的情況下,為了避免兩敗俱傷,而採取的一種避重就輕的策略,從而保障雙方都能夠讓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或讓自己的損失最小化。
也就是說,一條船上的二個人,即便不能合作共贏,但因為不想兩敗俱傷,就必須找到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均衡點,這個均衡點就是“納什均衡”。
好比上面的黃小姐,如果介於現實問題真的不想離婚,那唯一能做的只有修復關係,即便無法百分百修復彼此的關係,起碼要學會避免互相攻擊,這樣,日子才有可能逐漸好起來。
其實,很多人在婚姻里之所以會互相攻擊,就是習慣用自己的邏輯思維去看待對方的問題,這樣一來,往往看到的就都是對方的缺點,而忽視對方的優點。
婚姻裡的二個人,如果只會一味盯著對方的缺點看,那日子自然免不了要雞飛狗跳,因為我們難免會為了自身的利益,而是攻擊對方的缺點。
接納對方是一個和自己完全不一樣性格特點的人,並學會接受“世上並沒有完美伴侶”這個事實,只有這樣,才能使婚姻達到“納什均衡”,而不至於二敗俱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