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超額責任險,各自作用為何?
買車或賣車時,了解各種汽車保險是確保行車安全和財務保障的關鍵。無論是房車、休旅車、跑車、貨車、越野車還是電動車,選擇適當的保險都能提供全面的保障。下面將詳細解析汽車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和超額責任險的作用,幫助你在中古車買賣過程中,做出明智的保險選擇。
汽車保險的種類
台灣的汽車保險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是台灣法令規定必須投保的保險,保障因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傷亡或財物損失的賠償責任。
任意汽車責任保險:任意汽車責任保險是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外的汽車保險,包括車體損失險、第三人責任險、超額責任險、乘客責任險、駕駛人傷害險等。
汽車強制險
強制汽車責任險是台灣法令規定必須投保的保險,最低保險額度如下:
死亡:新台幣200萬元
傷害:新台幣20萬元
財物損失:新台幣20萬元
強制汽車責任險保障因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傷亡或財物損失的賠償責任。如果車主未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或保險額度不足,將會面臨以下後果:
被處以罰款:新台幣3,000元至1萬5,000元
車輛被強制扣留
發生事故時須自行負擔賠償責任
汽車第三人責任險
強制汽車責任險的最低保險額度可能不足以賠償所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因此建議加保第三人責任險。第三人責任險的保險額度可以自由選擇,一般建議投保100萬元至200萬元。
第三人責任險保障因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傷亡或財物損失的賠償責任。第三人責任險的理賠範圍包括:
醫療費用:因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受傷的醫療費用。
死亡賠償:因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死亡的賠償金。
財物損失:因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財物損失的賠償金。
汽車超額責任險
如果投保的第三人責任險保險額度不足以賠償所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可以加保超額責任險。超額責任險的保險額度可以自由選擇,一般建議投保100萬元至200萬元。
超額責任險保障因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傷亡或財物損失的賠償責任,當第三人責任險的保險額度不足以賠償所有損失時,由超額責任險來進行賠償。
總結來說,汽車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和超額責任險各有其重要的作用,為車主提供全面的行車保障。無論你是買車、賣車還是維護現有車輛,了解並選擇合適的保險,能確保你在交通事故發生時獲得充分的經濟補償,避免財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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