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捐機關指出,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 近來有不少民眾反應,夫妻名下擁有兩處以上自用住宅用地,要如何才能使所有土地都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呢?依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只能申請一處,第二處以上如果有成年的子女、祖父母、父母、岳父母等親屬其中一人辦妥戶籍登記,那就可以同時有二處以上的自用住宅適用優惠稅率。 稅務局提醒您,善用夫妻及成年子女等親屬分別設籍的要訣,就可享受合法的節稅。 地價稅一般稅率是10‰~55‰,採累進方式課徵,而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只有2‰,稅負相差非常多,如何適用2‰的優惠稅率,就讓我們在這裏為您一一說清楚、講明白。 #如果您的土地原來是適用一般稅率,記得要在9月22日前向稅捐處提出申請,如果超過期限,就只能從下一個年度開始適用。若已核定而用途沒有改變,以後可以不必再申請。 #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最基本的條件是您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要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如果您曾在9月22日以前將戶籍遷出又遷回,就必須再重新申請。 #地上房屋沒有出租或營業;如果房子有部分作營業使用,仍可以申請部分自用,也就是營業部分按一般稅率課稅,符合自用住宅條件部分按優惠稅率課稅。 #地上房屋必須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 #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700平方公尺;也就是說符合自用住宅的都市土地面積最多約90.75坪,非都市土地面積最多約211.75坪。 #土地所有權人本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的自用住宅只限一處。 #稅法雖規定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的自用住宅只能一處,但如果您擁有二處以上的自用住宅時,則可一處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設籍,第二、三……處如成年子女、祖父母、父母、岳父母等其中1人辦竣戶籍登記,在其他條件都符合的情形下,您還是可以不受一處的限制,全部可以適用優惠稅率。 #選擇最有利的一處,家裏人口簡單,沒有辦法同時在多處設立戶籍,那就要選擇在總地價最高的那一處設立戶籍並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課稅,節稅效果最大。 #自益信託土地也可以適用:委託人與受益人同屬一人(即自益信託),且地上房屋仍供委託人本人、配偶、或其直系親屬做住宅使用,並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雖然納稅人名義已為受託人,您還是可以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之稅率核課。 每個家庭都會用到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您或許已經知道,但好友們並不知道,請分享出去。 房地合一新制,看圖就懂:ww.orange01.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