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 游 卡
是台灣悠遊卡公司發行的交通電子票證卡,除了高雄捷運之外,在全台大眾交通工具上幾乎都可使用,另外也當做電子錢包,用於全台便利商店、某些特定計程車、公共單車租借、藥妝店、餐廳、咖啡店、超市、書局、電影院等。
悠遊卡卡種
1. 普通卡
一般民眾適用,目前便利商店及捷運車站販售的均為卡內不含押金,可記名的晶片卡,捷運站自動販賣機內仍然有押金式的普通卡販售。
2. 學生卡
學生身份適用,目前發行的新一代學生悠遊卡需出示中華民國教育部認可學生證方可購買,購買後需上網綁定身份證件,為記名卡。 (在台灣讀書外籍學生如交換生、陸生可用護照或入台證在網上記名綁定學生身份)
3. 優待卡
不強制記名,符合相關法令得購買半票之兒童,或設籍台北市、縣以外,年滿65歲之民眾、身心障礙者適用。
4. 敬老卡
為記名卡,設籍台北市、縣,年滿65歲之民眾申請使用。
5. 愛心卡
為記名卡,設籍台北市、縣,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士申請使用。
6. 愛心陪伴卡
為記名卡,持用愛心卡者之必要陪伴人申請使用。
使用範圍
範圍包含: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縣、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宜蘭縣、連江縣、金門縣、花蓮縣、台東縣,包括捷運、鐵路、巴士、公路客運、國道客運、渡船等等。悠遊卡亦可支付與交通相關服務的費用,包括路邊停車、停車場、公共單車租借、計程車等。
在悠遊卡使用範圍中,台灣高速鐵路僅適用已開啟自動增值功能的悠遊聯名卡搭乘「自由座」。
除了交通方面,悠遊卡的使用範圍還包括多個康樂設施、博物館或活動的入場門票,以及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新北市立聯合醫院的門診費用。悠遊卡亦能在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台中市、宜蘭縣的公立圖書館當作借書證使用。
自2010年4月1日起,悠遊卡陸續導入零售店家,成為新的付款方式,包括連鎖便利商店、藥妝店、餐廳、咖啡店、超市、書局、電影院等許多種商家接受使用悠遊卡支付費用。
購買地點
1、悠遊卡客服中心(台北、基隆、台中、高雄):http://www.go2tw.cn/article/show/789.html
2、台北捷運各車站內詢問處
3、自動售票機
4、首都客運和葛瑪蘭客運的礁溪、宜蘭、羅東客運站和統聯客運朝馬站
5、7-11和全家、OK、萊爾富便利商店。
加值
1.人工加值
台北捷運個車站旅客詢問處、全台貼有悠遊卡標誌的便利店
2.機器加值
台北捷運各車站及部分停車場設置之「悠遊卡加值機」、台北捷運各車站設置之「悠遊卡售卡/加值機」、台北捷運設有悠遊卡加值平台之「單程票售票機」
退卡
1.押金式悠遊卡可以退費:
退費金額 = 押金金額 + 儲值金餘額 - 票卡成本 - 手續費
2.退卡處理方式:
1、至悠遊卡公司客服中心現場辦理餘額退費。
2、至台北捷運各車站詢問處後送回悠遊卡公司辦理餘額退費。
注意
1、押金式悠遊卡:可退餘額、押金
(1)悠遊卡使用5次(含)以上且滿3個月(含),退卡免收NT20手續費。(2)人為損毀的卡片退卡時會被扣除押金NT100;無論卡片版面是否正常,凡是無法驗出卡片資料的悠遊卡都會送悠遊卡公司處理。
2、晶片悠遊卡:不可退還售價,可退餘額,卡片內的餘額一旦退還,卡片內的晶片號碼將被註銷,此卡將永遠無法再充值使用。
注意:台灣自由行會員特製悠遊卡屬於晶片悠遊卡,如卡內餘額被退還,悠遊卡會被註銷,但會員資格仍然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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