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看到一則新聞,一名男子朱某,在元宵節當天,駕駛一輛新車衝上了公交站台,造成了一死四傷的交通事故。
朱某的駕齡不到半年,卻執意要開著新買的車回老家。買車對他來說並不是剛需,買車的錢是藉的,另外還貸款了一部分。這意味著朱某每個月要將工資的一半用來還車貸。
但他覺得這一切都值得,從小家境不好的他一個人在外打拼已經多年,現在終於可以開著新車回到老家,這樣親戚朋友都能看到自己,也為家人爭得臉面。
就為了這,他無視交通法規的要求,上了高速,引來了車禍和巨額的賠款。
這只是個例,但足以引發思考。
冒著風險,想在親友面前炫耀下自己,說明了兩點:
1、人總是喜歡活在別人的評價裡
2、人如果不能認清現實,做出與自己能力不匹配的事,是危險的。
朱某由於從小家境不好,顯然是自卑的,越是自卑的人越是急於想表達自己,想炫耀自己。即使是貸款,借錢也要買這輛車,實質上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把麵子看得太重的人,常常活在別人的評價裡,別人評價好的他會很滿足,如果別人評價不好他就會失落,要知道眾口難調,你即使做的再好,也還是有人喜歡你,有人不喜歡你。這樣的心態你無論如何都不會快樂。
如果對於物質的缺失,不需要自卑,需要的是不斷的自我充實,慢慢積累。
而對於不能認清現實,通常是危險的。在去做一件事之前首先要問自己:現在的我有什麼?
如果你想要買昂貴的珠寶,但是卻沒有錢,於是你去民間借款,或者去偷去搶,這就是危險的。如果你本不會溜冰,卻要逞能穿上溜冰鞋,這也是危險的。
因為你的實力和能力與你要做的事情是不匹配的,不匹配的程度越高,越危險。
總結下:1、不要活在別人的世界裡,這樣會很累,活出自我人生才會快樂。
2、做任何事情前先問自己有什麼,切莫做與自己不匹配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