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我小的時候,我們家隔壁住著一對年輕夫妻。
那時候兩人也是剛結婚不久,男的擺攤賣豬肉,女的閒賦在家,
家庭收入只靠一個人,生活多少有些拮据。
而且那個男的脾氣不好,經常與女人吵架,每次吵架也都是因為一些雞毛蒜皮,
比如女人哪一天買了一件衣服比較貴,或者買什麼東西的時候被店家宰了。
男的覺得自己辛辛苦苦掙的錢,女人並沒有珍惜,
窮人就應該按窮人的活法去過,衣服夠穿就好,飯能飽就行。
剛開始女人很不情願,有時候還是會偷偷跑去買衣服,每次被男人發現,兩人都會大吵一架。
慢慢地,他們家里安靜了下來,因為女人向丈夫妥協了。
於是很長一段時間裡,我遇見他們夫妻倆的時候,都是穿著幾年不變的衣服,
丈夫的臉上總有一絲不平之氣,而妻子永遠都是幽怨的低著頭。
後來我上學離家之後,有一次父親給我打電話,說隔壁家的女人瘋了,父親當時還和我感嘆,人窮不好活。
以前我覺得父親說得蠻有道理,後來再長大些,才發現,從來不是窮把人逼瘋的,能逼瘋人的只有人。當一個人把自己的貧窮觀帶進婚姻裡,它就無時無刻不在影響著對方。飯要少吃,錢要少花,衣服少買,要學會看人臉色,把自己卑微到地縫裡。
人的精神過得太緊巴,時刻沒有放鬆,就像一根繃緊的弦,遲早會斷。
生活的貧窮並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精神的絕望與匱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