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謝玠揚博士(Neogence創辦人)
上週看到這個調查「台大調查:市售半數洗碗精含甲醛」我還以為,又要掀起一陣媒體風暴了!
畢竟甲醛可不是什麼善良無害的東西。
結果似乎雷聲大雨點小,過了兩日就再也沒看到相關的消息了;
實際上,我認為這件事情是滿值得討論的,至少比什麼農藥毒茶啊~煮白飯加藥水啊~還重要多了。
我想一定有人會問:
「一半的洗碗精都有加甲醛,意思是...甲醛是必要的囉?它對人體有那麼大的影響嗎?」
首先要說明的是:甲醛是有毒的。
即使是曝露在少量的甲醛當中,眼睛口鼻都會感到刺激,
大量的甲醛就會造成疼痛、嘔吐,也可能會造成懷孕婦女的胎兒缺陷。
日常生活中我們最常接觸到甲醛的情境就是二手菸、家用清潔劑、新裝潢好的屋子等等,
在這些地方會覺得鼻子跟眼睛不舒服,就是甲醛所造成的。
此外,甲醛也是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ARC)認定的「第一級致癌物」,
也就是有明確致癌性的物質。
所以,擔心日常生活用品中含有甲醛,絕對不是小題大做。
那,既然廠商也知道有毒,為什麼還要在產品中使用呢?
洗碗精裡為什麼要有甲醛?
其實,大部分的廠商並沒有直接添加甲醛。會造成洗碗精中檢測出甲醛殘留,
主因可能是一群被稱之為「甲醛釋放劑」的防腐劑,溶解後會釋放出甲醛。
像是Quaternium-15、DMDM Hydantoin、Diazolidinyl urea及Imidazolidinyl urea等。
「那明知它們會釋放甲醛,為何還要使用在產品裡呢?」
這是因為一旦洗碗精開瓶之後,隨著內容物減少,空氣裡的細菌也就隨之進入瓶子內部,
可能就會造成細菌孳生,汙染剩下的洗碗精。
而甲醛有殺菌防腐的功能,於是這些「甲醛釋放劑」釋放的甲醛,恰恰可以做為空氣的防腐劑。
所以說在洗碗精裡頭發現甲醛,算是可以理解的,
並不是像蝦仁泡磷酸鹽那樣,是完全不必要的惡質行為。
甲醛不能算是「必要之惡」
「博士不是常常在強調『必要之惡』,這麼說甲醛也是囉?」
我不這樣認為。甲醛用在日常用品當中,毒性實在太強了,
其實有不少的防腐劑可以替代「甲醛釋放劑」,避開釋放甲醛的問題。
既然如此,為什麼只有一半的廠商採用無甲醛的方案呢?主要有兩個原因:
一個當然是成本跟防腐效果的考量;
再者就是,就法規面來說,這些「甲醛釋放劑」,都是可以合法使用的。
雖然這些「甲醛釋放劑」合法,釋放出的甲醛也很微量,但我不認為這是必要之惡:
因為有不少其他防腐劑可以替代。
為了避免受到傷害,購買清潔用品前,
還是花點時間看看全成分表,避開這些「甲醛釋放劑」吧!
怎麼樣知道我家的洗碗精有沒有甲醛?
你可以看看你的洗碗精包裝,如果成分表中含有
Quaternium-15、DMDM Hydantoin、Diazolidinyl urea及Imidazolidinyl urea等成分,
那就會溶出甲醛。
另外,台灣的「環保標章」對家用清潔劑的甲醛含量是有規範的(不得超過15ppm),
大家也可以盡量選購有標章的產品。
不過話說回來,如果是外食的話就完全無法判斷了。
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同事問我「老闆,那你家都拿什麼牌子的洗碗精洗碗?」
我的答案可能會讓大家覺得很無聊、很老派,因為我家都是用黃豆粉洗碗的!
原因很簡單:因為黃豆粉沖不乾淨,
頂多是碗上面有殘留一點硬塊,雖然不好看,但是沒有風險。
洗碗精當然比較方便,洗得也乾淨,
但總是不免會有一些令人「驚奇」的成分,是我一點都不想吃進肚子裡的。
因此選用我熟知而又成分單純的物質,對我而言比較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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