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在為老闆打工!你是為自己而工作。
因為,工作不僅僅讓你獲得薪水,更重要的是,它還教給你經驗、知識、通過工作,你能夠提升自己,從而變得更有價值。
公司的事情就是你自己的事情,無論你是以老闆的身份出現,還是以員工的身份出現。對公司負責就是對自己負責,不管你擔任什麼職位,不要在事情面前繞道而行,更不要對問題視而不見,因為你是在為自己工作。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每一個人都有一個服務的組織,機關團體,如果能夠體會我是在為自己工作,就證明我們已經達到了與組織融為一體,同甘共苦患難的境界。這樣,你就更加熱愛自己的工作,你就能夠從工作中得到樂趣,並且獲得幸福和成就感。
這是我今天上班後在公司QQ群發的一條工作警示語。這不僅僅是我給同事寫的一條工作警示,也是我打工一年來的深切感受和體會。去年十一月退線休息以來,我到幾家公司做過中層主管,也做過月薪萬元的公司總經理,大大豐富了我的人生閱歷,我由衷地感謝我的老闆和同事們。在第一家公司,我工作了六個月,儘管也有我不如意之處,但其嚴格的管理制度、管理模式卻使我受益匪淺。可以說,只要在這個公司呆過幾個月,無論再到哪裡,都能適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