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三歲看大七歲看老,孩子的性格在最初幾年,就已定型。江山易改本性難移,說的也是如此。
三歲後,孩子真的無法再改變了麼?
曾國藩說: “人之氣質,由於天生,本難改變,惟讀書可以改變,古之精於相法著並言讀書可以變其骨相,欲求變化之法,須先立堅卓之志。”
氣質與生俱來,性格後天環境使然。能不能改變,一目了然。
這兩年,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推崇讀書,不管是成人還是小孩,讀書會活動,親子繪本館,已隨處可見,讀書開始融於我們的生活。
家庭閱讀氛圍濃郁了,孩子潛移默化自然而然地會跟著閱讀,這是身教的結果。事實上,結果並沒有那麼理想,縱使父母為了孩子,拾起書本做榜樣,孩子也未必領情照做。
我的一個讀者,她向我抱怨,說看了很多讓孩子愛上閱讀的技巧文章,什麼從自我做起,在家庭中添置閱讀環境,這些基礎的鋪墊,她都做了,可收效甚微,孩子只對玩具感興趣。
還有媽媽說,買回去的書,孩子不願意翻,挑著看幾本之後,就把他們遺忘在角落了。
閱讀習慣培養不出來,孩子不領情,成了父母的困擾。
著名兒童文學作家、《藍皮鼠和大臉貓》之父葛冰,前一陣受邀《名家說繪本》節目,被主持人問到過這個問題。
葛冰的第一句回答是:興趣。
“興趣”這個詞老生常談,但能真正領悟並做到的人,少之又少。葛冰說,提到閱讀,大多數父母會給孩子選擇優質讀物,如名著、知識類。他把這些優質讀物,比喻成酸蘋果。
“就好像吃蘋果,從來沒吃過,第一次吃就吃了一個酸的,孩子會認為蘋果就是酸的,第一印像不好吃,以後出現甜的、香的,他都會把它看成酸的。”
給剛開始閱讀的孩子,要避開“酸蘋果”,讓孩子選擇自己喜歡的,哪怕那個蘋果相貌平庸。只有讓孩子嚐過蘋果的香甜,孩子才會記住這個幸福的味道。
讓孩子感受讀書是一種快樂,一種享受,這是最好的方法。
葛冰的第二句回答是:給孩子選的書,孩子要喜歡看,讀的懂。
讀起來費勁吃力,或者超出了孩子年齡層的認知,這樣的書再好,對孩子也不起作用。不合腳的鞋,總歸是磨腳的。
其次,喜歡看就會主動,不需要大人催促。
整個節目,葛冰說了很多零散的方法,歸根究底,他反復強調的一點,還是興趣。因為他就是這麼培養自己的女兒的,而且培養的很優秀。
他的女兒葛競,也是位兒童文學作家,同時是北京電影學院文學系的副教授,從小在兒童文學泡大的她,9歲便開始發表作品。
“葛競小時候閱讀了很多書,但是我沒有給她規定先讀哪本,應該怎麼讀,而是她喜歡讀什麼就讀什麼。她讀的書多了之後,自然而然就會有選擇。”
話裡行間都透著一股自由。或許正是因為這份自由,才成就了才華橫溢的葛競。
尊重孩子的閱讀興趣,給予她選擇的自由,讓女兒愛上閱讀,葛冰只做了這一件事。
所以,當你抱怨孩子不領情,對書本抗拒,其實最應該要反省的人是自己。
去看看那些被孩子遺忘在角落的書本吧,認真思考下,它真的適合我的孩子嗎?
這本書是我孩子喜歡的嗎?
要知道,適合你的,並一定適合孩子,你喜歡的,並一定孩子喜歡。
看書如穿衣,合不合身孩子最能體會。
如果把看書比喻成穿衣,不夠直觀,那麼你可以試著想想戀愛的感覺。
如果你不喜歡的人,你還會同TA繼續發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