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八歲的時候,認為愛情就是心動,彷彿一定要有心裡跳動的感覺,只是卻沒有面對面交流的勇氣,所以只能遠遠地觀望,默默地歡喜就覺得可以記住她一輩子。
二十多歲的時候覺得愛情就是山盟海誓,寧可山崩地裂也不要細水長流,覺得只有轟轟烈烈刻骨銘心的愛情才不枉來這世間走一遭。
三十歲出頭,才突然覺得困難時的不離不棄、孤獨時的相依相靠,卻勝過一切鮮花美酒、燈光旖旎。
一直以為別人的幸福並不用去羨慕,也覺得不要貿然拿來和自己比較。畢竟,他們有他們看得見的幸福,就一定有別人看不到的痛苦。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光,對於未知世界的敏感程度一定是低於體會孤獨的單身者的,往往讓世人崇拜或讚歎的那些大作家和藝術家,感情幸福者寥寥。
一個人獨處的時候,我們有更多的精力和時間去體會這個世界。兩個人的愛情,就勢必要分出大部分的精力在處理兩個人甚至兩個家庭的關係上。我們很難說尋常百姓的人間煙火和大千世界的未知變化哪個更動人、那種體驗更值得。關鍵的問題就在於我們要不要去體會這個世界,去探知我們未知的東西,讓自己更完善,而不是羨慕別人的幸福。
安妮寶貝曾經說,只有感情和金錢不獨立的人才會想用結婚來改變自己。我覺得是對的,很多人都希望用戀愛來改變自己的孤獨,而真正的戀愛了,才發現不是這樣,盲目的戀愛和盲目地投入一段關係只會印證我們的孤獨。
如果我們現在期待愛情多多少少都是希望可以改變自己孤獨的狀態,所以無論和誰相愛一定都會孤獨的。因為我們是懷有目的的,寄希望於愛情,希望從中有所求,就一定會失望。而真正的愛情就是你遇到一個人,你覺得對了,就是他了,然後你們很努力的在一起,而不是你希望要一段愛情,再找一個什麼人來填這個空缺。我們總是大嚷我們的愛情怎麼還不來啊還不來,其實只是一種發洩與玩笑罷了。
曾經,看到身邊出雙入對的同學朋友,即使單身的,不是在相親中就是在去相親的路上。我也曾經非常迫切地想要通過相親來快速地解決自己單身的狀態,頻繁地將自己置身於各種相親的場合,卻一次又一次的“鎩羽”而歸。相親的次數不少,卻無外乎三種結果:你看不上對方、對方看不上你、互不反感禮貌性地進行了幾次索然無味的約會後就再也沒有了下文。
當你開始真正能夠駕馭你的生活,主宰你的意識而並非被生活牽著鼻子走的時候,你人生的春天才開始來臨。而之前的一切,都是在為享受春天做著準備。
希望今天分享的文章,能夠幫助到更多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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