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房地產高漲,40年不吃不喝才能在台北市買個小套房,這讓人怎麼接受? 辛辛苦苦存了大半輩子的錢,好不容易買了間房,明明買的房子坪數有30坪,為何實際使用只剩21坪,這9坪的落差跑到哪裡去了,建(賤)商真好賺 其實在建築相關法令有一套的計算標準 在這邊用比較簡單的方式說明給大家 首先房子能蓋多少決定權在於土地 計算方法如下圖 容積率與建蔽率的規定在於各地方的土地分區使用管制規則 這算是都發局或是城鄉局在管的 然而計算出來的數據是屬於容積 政府基於公共利益需求給免計入容積的空間 而這些空間合計 則是全部的樓地板面積 也就是可以銷售的面積 計算的規定在建築技術規則,這算是建管單位在管的 基本上所有的空間都是需要計入容積的 但是 有部分空間是可以免計入 1. 梯廳:淨寬度2M以上的共同梯廳,但最多不可超過當層面積的10%,算是公設面積 2. 陽台:本身不計入樓地板面積,最多不可超過當層面積的10%,算是專有的面積 3. 機房:含機電設備空間、公共管道間、安全梯、緊急升降機、管委會使用空間,合計最多不可超過土地容積的15%(8F以下10%),算是公設面積 4. 當層樓地板面積=室內+梯廳+機房 5. 屋頂突出物:就是屋頂層的樓梯間,一般是建築面積的1/8,如果你家總樓層數在16F以上的則是15%,算是公設 6. 停車空間:只要是停車空間1個車位就是免計40㎡,車位本身有權狀算是專有的,但權狀之外的就算是公設空間 綜合以上算見 1.容積大部分都會當成室內使用 2.樓地板面積=室內+梯廳+機房+屋頂突出物+地下層面積 3.專有的空間:你家的室內空間+陽台+停車位 4.公設空間:梯廳、機房(含管委會、機房、公共管道間…等)、屋頂的樓梯間、地下室停車位之外的空間 建築所計算的方式跟地政所登記計算方式略有不同 所以權狀的坪數會略大於使用執照的面積 而這又是另外一門學問了(遠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