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在世界上,是要有點尊嚴的。沒有尊嚴,處處被人瞧不起不說,還處處失去主動權,
什麼都得聽別人的,甚至被別人呼來喝去地,“一點人樣都沒有”。
一個人,要是活到“一點人樣都沒有”的程度,就成了俗話說的“被人踩在腳底下”,
不但自己活得窩囊,家人也跟著受氣,
總是被別人控制著,仰人鼻息、看人臉色,這種等人施捨一般的日子,實在是不好過的。
那麼,要想活得有點人樣、有點尊嚴、有點主動權,你就只有不斷地讓自己強大起來。
首先,要麼有錢。通過自己的才智,掙到足夠的錢後,凡是能用錢解決的問題,盡量都用錢擺平。
而這個世上,熙熙利來,攘攘利往,大多事情,無非就是一個錢字。
如果有錢,在很大程度上,你就強大了起來。
但錢來錢往,身外之物,像流水,不小心,就會乾枯,難保持久太平。
其次,要麼有權。如果通過自己的奮鬥,加上運氣好,你掌握了一定的權力,肯定容易強大起來。
但這種強大,不是你自身,而是你手中的權利。
這種權力帶來的強大,雖然是很多人羨慕的,趨之若鶩,但政治性太強的東西,
不確定性太大,得失往往在一瞬間,給個人和家庭帶來的震盪也極大,靠不太住。
再次,要麼有才。如果有才,並經過自己的不斷奮鬥和提高,這種強大,才叫真正的強大,
別人搶不走,偷不走,也霸占不了。
比起錢啊,權啊,這些身外之物,
才華才是一個人實實在在的擁有,是內心的所有,一輩子不會丟失和背叛。
無論何時何地,無論哪朝哪代,也無論有權沒錢,只要有才,一切就容易擁有。|
那麼,生活中,往往並不是這三者都能擁有,
甚至,這其中之一都很難擁有,那該怎麼辦呢?
首先,要麼在某方面出類拔萃。這方面不行,那方面不行,但你總有一方面能行。
把自己能行的一面,做大,做強,做到大家公認和注目。
只要有這麼一方面的強大,別人都會敬重你,畏懼你,
因為你這一點強大,足可以調動某些力量,狠狠地壓住對手。
不求萬事勝過他人,只有一招可以致命,足矣!
其次,要麼與對手不相上下。如果各方面都不行,那至少要在某個方面與對方平齊平坐。
譬如工作上,你至少要努力爭取不輸在別人之下,
這樣,也就不至於被人踩在腳下,總讓你無出頭之日。
能打個平手,不是說要面面俱到地要與對方旗鼓相當,
只要在某一方面,你能針鋒相對,掌握要害,對方也就不敢輕舉妄動。
再次,要麼“打不贏就逃避”。如果你這也不是,那也不是,什麼地方都不佔優勢,什麼方式都比不過別人時,
那你就發揮逃避的優勢,蓄勢待發。
善於逃避,也是一種優勢,避開別人的鋒芒,保護自己,保存實力,
等待時機,等到自己足夠強大時,
“該出手時就出手”,給予狠狠地回擊,甚至可以鋒芒畢露到對手聞風喪膽
人生就是一個起伏跌宕的過程,沒有永遠的行時,也沒有永久的背時。
幾起幾落,幾度沉浮,才是人生真正的軌跡。
不要因為一時的失利而失落,也不要因為一時的得勢而囂張。
榮辱往復,盛衰交替,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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