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做生意老有個毛病,就是愛把負債(尤其是短期負債)當資產用,玩命花銷,等快還不上了才著急。
尤其是窮慣了或者不成熟,養成了窮人心態的人,見了錢就兩眼冒光,不管誰的都拿來花個爽再說,全然不知道那是要還的。生活中刷成卡奴,創業時搞成神奇百貨。不都是不是自己的不克制的結果。
王凱歆的月薪是10萬,前員工稱其花銷肯定不止這個數字。“她日常花銷都是公司運營費用出,公司每天有十幾個她的快遞,化妝品一箱箱地買。她經常晚上去喝酒,動輒五六千的花銷,一個月二三十萬絕不在話下。”而對待裁掉的員工,神奇百貨最多只給半個月的薪酬,如果不服從,就調到奇怪的崗位,或者向本文開頭所說的那樣“不告而別”。
不是你的錢,本質是你脖子上的大套,就別亂花了。拿你自己的錢做生意,好歹自負盈虧,賺的多了少了都隨便,也撐得住,而借貸太多,卻還不上貸款利息,甚至根本無法盈利,就要被資方處置,最常見的就是投資人撤資,企業倒閉。自己賺的錢才是資產,怎麼買買買都沒問題,投資人的錢是負債,還不上會要命的。
換個給錢出錢的角度看,他們想看到的不是你會花錢,而是你量入為出,保持穩定收益,勤奮創業。這樣他們才會願意繼續投下去。甚至別說冷冰冰的投資人了,如果有朋友管你借錢做生意,你希望他怎麼搞呢?他要是天天拿你的錢當他的錢揮霍,不務正業,賠個沒完,你是不是也想止損?
|